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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05-27       作者:      来源:县委办文件

 

 

   

巍办发〔201725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

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工)委、党(总)支部,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巍山县委办公室

                                                       2017527

 

 

 

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

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中创先进、争优秀、当先锋,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扶贫、服务扶贫、推动扶贫,确保脱贫摘帽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州县党委、政府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以“基层党建提升年”为契机,现就切实加强我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夯实基层基础,筑牢脱贫攻坚战斗堡垒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牢牢抓住宣传引导、民主议事、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负责研究扶贫政策、用好扶贫资金、实施扶贫项目、制定帮扶规划、落实帮扶措施、跟踪工作进度,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加大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建立党组织力度,把党组织建到脱贫攻坚一线,扩大党在脱贫攻坚中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坚决防止只建党组织,不转入党员、不履职党员教育管理职责。要大力推广我县在脱贫攻坚中探索实践的“党支部+X+贫困户”模式,并继续创新其他帮扶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双推进”水平。持续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机关联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联系贫困群众、机关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的“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推动机关党支部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结成对子,优势互补、共同发力,努力构建脱贫攻坚城乡联动机制。

(二)加强村民小组党支部建设。紧扣农村基层党建薄弱环节,加强村民小组党支部建设,选配好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鼓励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兼任村民小组长,持续推进村民小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党费日活动;全面推行“三日合一”(党费日、党员活动日、村民议事日)制度;开展农村党员亮身份活动,农村党员户悬挂“共产党员户”标识,结合实际制订党员积分项目,把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情况作为党员积分管理重要内容,有效开展农村党员积分制工作;探索评选脱贫先锋、服务脱贫攻坚先锋等活动,切实发挥凝聚党员、联系群众的作用,积极发动党员配合乡镇、村(社区)做好项目推进和群众思想工作。

(三)加强对贫困地区群众教育引导。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和各项惠民政策,组织群众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引导贫困群众改变被动、依赖、观望心理,克服“等靠要”思想,唤醒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做好因子女上学致贫群众思想工作,帮助有适龄子女的贫困家庭解决就学困难,切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关心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群众的生产生活,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发挥基层党员干部、驻村干部作用,走村入户了解民情,心贴心、面对面进行交流,千方百计为贫困群众找门路、想办法,帮助贫困群众凝聚思想共识、坚定脱贫信心。

(四)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便民服务事项进平台,提升综合服务平台建管用水平。积极推动电商扶贫,鼓励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骨干参与电商创业,带头领办网店等,确保年内每个乡镇建成1个农村电子商务实体店示范点。积极探索农村劳动力、特色农产品、乡村旅游等在网上推介营销,形成“党建+电商”脱贫新模式,不断拓宽贫困村组群众增收渠道。

(五)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国家财政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为契机,积极争取“全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县”项目,引导贫困地区采取开发资源、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方式,着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推广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设施投入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等开展股份合作。通过发展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等多种方式,到今年底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至少要达到2万元以上,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

二、强化队伍建设,配强脱贫攻坚骨干力量

(一)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整合干部资源,把最优秀、最合适的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严格执行保持贫困县、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稳定有关要求。规范乡镇组织委员管理,明确职能职责,督促组织委员回归主业,主抓基层党建工怍,配备相对稳定的组织干事,增加基层党务工作者力量。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意见》,把脱贫攻坚中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对能力素质差、工作不力、未完成脱贫任务、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严肃问责追责。

(二)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紧扣脱贫攻坚需要选人,采取从现任班子中“留任”、从外出能人中“回请”、从退休退职人员中“返聘”、从机关事业单位“下派”等方式,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对贫困村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分析研判,不适宜的及时调整撤换,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选派县乡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或由第一书记兼任。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坐班值班、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制度。健全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村干部履职尽责、抓好脱贫工作。持续深入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村霸”“蝇贪”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挪用扶贫资金、贪污扶贫款项、脱贫政策优亲厚友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三)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乡镇党委牵头,每个贫困村确定12名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养,重点培养35岁以下优秀村民小组长、致富带头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等,建立村级后备力量信息库,一人一档,动态调整。村党组织要注重日常培养和实践锻炼,适时充实后备力量进村“两委”班子。注重选派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新招录大学生村官优先安排到贫困村,不允许把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大学生村官借用或抽调到乡镇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为贫困地区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加强村民小组后备干部队伍储备,切实解决村民小组一级选人难的问题。

(四)加大乡村干部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依托县委党校等培训资源,做好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每年对乡村干部进行1次集中轮训,县级全员轮训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级要分批次培训村级后备力量、村(居)民小组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致富带头人。加大各级党费对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支持力度,创造条件走出去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和带领脱贫攻坚能力。

三、发挥党员作用,培育脱贫攻坚先锋模范

(一)加强贫困地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发展党员指标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落实“三培养”要求,加大在35岁以下青年、村组干部、脱贫攻坚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等农村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消除党员“空白村”,做到每个村民小组都有党员。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突击发展党员、不按标准程序发展党员、凑数式发展党员。组织开展农村党员冬春训,每年对党员集中轮训一遍,重点培训法律法规、产业知识、致富技能、市场营销等,努力提升农村党员素质。

(二)发挥党员“双带”作用。加大对农村党员创业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党员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农业庄园、种植养殖协会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现代种养殖业、兴办加工业,培育一批党员创业致富示范基地,做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贫困村都有党员致富带头人,推动农业产业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组织引导有帮带能力的党员至少结对帮扶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帮扶等形式,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提供帮扶。组织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及时为家乡提供信息、就业、农产品销售等服务,力所能及发挥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积极性。

(三)大力推广“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加大农村党员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做好“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发放工作,贷款指标重点向贫困地区、贫困党员倾斜,对带动困难群众多、产业辐射面广的党员优先放贷,在贷款额度上给予倾斜。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办理贷款,帮助党员解决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

(四)发挥党员引领文明新风作用。引导党员做带头遵守道德规范文明先锋、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守法先锋、带头反对封建迷信科学先锋、带头开展移风易俗节俭先锋、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先锋、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志愿先锋。结合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思想,反对封建迷信,发展清洁能源,改厩改厕,人畜分离,培育文明健康生活习惯。结合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活动,推进殡葬改革,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建设生活富足、乡风文明、邻里和谐、环境优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四、抓实结对共建,构建脱贫攻坚联动机制

(一)深化“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认真落实脱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长效机制,发挥挂包贫困村领导和部门(单位)、帮扶贫困户干部职工作用,做到不脱贫不脱钩,推动各级干部职工沉到基层,宣传扶贫政策,谋划脱贫思路,收集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共商脱贫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协调解决困难。

(二)选好管好用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坚持选派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的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稳定驻村扶贫工作队伍。坚持因村选派第一书记,兼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2年,鼓励连任。驻村扶贫工作队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兼任书记或小组长,纳入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派出单位要加强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工作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工作成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队员及时召回,并追究派出单位责任。县财政从扶贫资金中统筹,为贫困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不低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派出单位要落实工作经费和食宿补贴,实行责任捆绑、项目捆绑、资金捆绑,使干部驻村与单位联村结合起来,集聚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开展精准帮扶。

(三)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结对联系贫困村、贫困户,探索创新党组织在队伍、阵地、服务等方面联建形式,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共同助力脱贫攻坚,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同享的整体工作合力。依托中央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发挥党组织牵头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

(四)深入开展人才对口帮扶行动。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及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各行业优秀人才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人才优势,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定期走访挂钩的贫困村、贫困户,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发展产业、改进农业生产技术,打牢脱贫基础。要建立人才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村制度,结合各村发展实际,因村选派人才进行挂钩帮扶,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都有1名以上专业人才挂钩帮扶。

(五)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发扶贫”的方针,以带动贫困户增收为核心,以企业定点挂钩帮扶贫困村、产业带动贫困户、就业帮扶贫困劳动力等为载体,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发挥企业资金、技术、资源、市场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植、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技能培训、招工就业、捐资助贫等参与脱贫攻坚,实现企业良性发展和贫困户脱贫、企业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共享成果的目标。

五、保障基层党建,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

(一)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要树立关心基层、重视基层的工作导向,不断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加快推进乡镇食堂、澡堂、厕所、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乡镇公租房、周转房建设,妥善解决乡村干部生活保障问题。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经常听取意见、交流思想、解决困难、提出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积极推进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管用。要强化对已建好村组党支部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使之切实发挥作用。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不设办公室,统筹设置党员活动室,有条件的地方,尽量配套建设活动广场,规范活动场所牌匾和宣传栏,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集群众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信息交流、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阵地。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优先规划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确保2017年内建设完成10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

(三)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制度,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投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和全县所有的贫困人口,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程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优势特色产业、村容村貌、危房改造、生态环境、易地扶贫搬迁、基层组织等建设任务。认真落实行政村、村民小组工作经费和村组干部岗位补贴,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村干部养老、医疗保险补助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保障水平。

六、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党建扶贫“双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扎实抓好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一张图规划、一盘棋实施。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精准落地。县委常委要把扶贫挂钩点作为基层党建联系点,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党(工)委要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采取随机调研、专项检查、列表督查等方式,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了解问题,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要建立完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抽查、通报工作机制,注重配合、形成联动,传导压力、推动落实,促进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力量整合、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责任考核。各党(工)委要坚持党建工作与扶贫工作同步考核,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要聚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考核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以脱贫攻坚的成效检验基层党建成效,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党(工)委要注意总结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要广泛挖掘和宣传贫困地区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鲜活典型和感人事迹,用身边典型感召人、激励人,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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